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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2 / 2)


  其实也没什么差别不是吗?

  徐令带着蛊惑的口吻说道:“那你愿意和那些孤苦无依的人类小崽子交好吗?”

  白朗打了一激灵,迅速调整好心态,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我不是人类的崽子,我是狼王,不是人类崽子,我要回家。”不用你跟着。

  白朗不知道他们这番话被人看在眼里,只是设想了很多。

  敌人是狡猾狠毒的人类,可手持□□的猎人在人类的族群中俨然处于下层,上等享受富足的食物和柔软的寝窝,下等冲锋陷阵……是和狼族不一样的规矩呢!

  白朗不仅仅是因为父亲是上一任的狼王才得以承继王位的,他以未成年的狼的年纪猎杀了一头鹿,带领族人猎杀在原野上奔跑的生命,群体之中无人比他更强,他便做了狼王。

  他们只要能够躲避猎人的追捕,获得足够的食物,繁衍生息就是足够生存了。

  孤儿和艰难生存的人和他们狼也差不多,一腔孤勇,一无所有。

  白朗不禁想到了令他心绪翻涌的事。

  “如果那些被人类族群抛弃的同类在狼族这里获得生存,狼的养子,是不是也可以当成对抗人类的武器呢?”

  他在罚罪台中的白日梦早就破灭了,短短十几日,白朗在冥河畔见识到了人类的厉害。

  他们骂人的时候不带脏字,他们一觉睡到天明怎么吵都惊不醒,他们发明的折磨人的办法连自己都幼崽都不会放过,他们甚至不依靠自然的法则也能孕育繁衍。

  更重要的,人类真的能造出太阳和月亮,模拟出一切适宜其他物种生存的环境……

  意识到这些的白朗有些怀疑他曾看到的日月是不是也是被人造出来的,他们的举动时时刻刻被观察观看。

  站在已知世界顶尖的人类,逼得少年狼王放下了野心,尽管不甘,虽然不忿。

  忽然有人提醒他,足以与人对抗的还是人。

  就像人类会豢养大象、战马、士兵用于战争一样,狼的养子纳入狼的族群,以人类的血肉之躯,狼的身份对抗人类……

  白朗只是这样想了一下忍不住浮想联翩。

  下定决心的少年狼王,决定回去就将此时付诸于行动——捡个人类幼崽养大。

  殊不知在他走后,徐令淡淡道:“出来吧。”

  南乐和阮离白相识一笑。

  南乐就罢了,他素来不知羞耻为何物,阮离白却不怎么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徐令问道:“他这么重要?为了让他不讨厌人类竟劳动了你们出马?”

  阮离白却道:“也许这个办法不可行,但他可能真的打算将养子计划付诸行动。”

  这怎么可能!

  朝朝在一旁无语良久,早知道南乐和阮离白会插手这件事,他何必多此一举。

  虽说异想天开的想法,但无论是白朗还是树精妖魅,只要去做了就一定会有奇效。

  与世无争的喇叭花一族说不上有多讨厌,多喜欢人类,但朝朝以一个植物系后辈的眼光来看,他一点都不讨厌人,甚至他家里的所有人都不讨厌人类。

  他们只告诫他,“别和人类扯上关系,警惕些。”

  妖族中有白朗那样的被人族侵占领地和屠戮的种族,这种事对任何一个种族来说都是不可饶恕的,不仅因为他们是人。

  人类最初也和他们一样,竞争和生存一直是永恒不变的话题,狼族只是输了,就算白朗作为狼王也得承认,技不如人而已。

  如果人类真的是不可战胜的敌人,他连那些微微的野心都不会有。

  朝朝却觉得不止这样。

  就像那些千古流风余韵,代代相传的话本上,弥漫冷香,艳绝人间的故事里,妖跟人总有各色的模样。

  他曾有幸见过隔壁的紫藤花姑姑养过的一只人类幼崽,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紫藤花挽着高髻,腰肢柔软,一次外出的时候却牵回来一个瞪着圆溜溜眼睛的小崽子。

  爷爷叹着气骂她,“死心眼的丫头!人类有什么好的,脏兮兮吵吵闹闹的,还会揪你的叶子!”

  朝朝爷爷是他们那一片年长的前辈,说教起来也像是在说自家的女儿一样。

  紫藤花姑姑外出不在的时候怕不长眼的人欺负了小崽子,将小崽子送到爷爷那里养着。

  爷爷横眉冷对,“去去去,别跟我眼前晃悠!”

  “你再乱跑!当心被狼叼走吃了。”

  “哎呦,这是个傻子吧!饿了要说,回头别人还说我虐待你!”

  “好好好,你不傻,是我傻!”

  ……

  “尿急和肚肚不舒服要提前跟爷爷说……”

  喇叭花没有肚肚,也不会尿急,而且人类不可能有一个喇叭花的爷爷,那个人类的幼崽离开的时候朝朝还小,只依稀记得有过这么一回事儿。

  朝朝离开家的时候收到了许多长辈叮嘱,其中最多的就是防备人类,爷爷也这么说,像是全然不记得他曾养过一个小东西。

  牙牙学语,蹒跚学步,聪慧异常,善良澄澈……

  朝朝记得长辈的话,记得那个小东西,认识陆渊源,也理解白朗。

  但他也知道南乐和阮离白的打算。

  据说,没有生物能够拒绝人类幼崽的撒娇和笑容。